各单位,各教师:
今收到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预备人选2014年秋季外语培训的通知》(赣教外字[2014]8号),现予以转发,请已获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但还未取得外语合格证书的教师和拟申请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面上项目或地方合作项目的教师积极申报。
1、从2015年开始,外语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不能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2015年面上项目申报时间约在2014年年底)。
2、培训费用待取得合格证书且公派出国留学回国后按本文件培训费用金额进行报销。
3、请于2014年6月3日前将《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纸质版1式2份(1份需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用于学校留存;1份请将“推荐单位意见”栏中留空,用于学校统一填写并上报)报人事处,并请发送《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个人申请表》和《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人员单位推荐名单回执》电子版到人事处黄阁OA邮箱中。
原文件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黄阁 联系电话:0797-8312218
人事处
2014年5月20日